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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总第330期~2013年第12期)

时间:2013-06-24 08:59:29  来源:  作者:
广州市混凝土行业协会(http://www.gzhnt.com             2013621

 

 

关于报送预拌混凝土生产统计报表的通知

 

 

 

穗砼协[2013]09号
       
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根据广州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关于委托协会承担混凝土生产统计工作的函》(穗散函[2013]22号),广州市混凝土行业协会从2013年7月1日起受委托承担广州市预拌混凝土生产统计工作。为做好我市预拌混凝土生产统计工作,现通知如下:
1.广州市的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在每年的4、7、10月及次年1月的5日前,向广州市混凝土行业协会报送上一季度的《预拌混凝土季度报表》。
    2.2013年第二季度的《预拌混凝土季度报表》,仍使用以前广州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制作的《预拌混凝土季度报表》电子表格,以后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企业没有《预拌混凝土季度报表》电子表格,可到广州混凝土信息网(http://www.gzhnt.com)的“材价信息”栏下载。
    3.《预拌混凝土季度报表》的报交方式,由企业用电子邮件发送到广州市混凝土行业协会的电子邮箱(gzshntxh@vip.163.com)。
    4.企业应每半年寄送两季度盖章的纸质报表原件,寄送地址:广州市府前路11号八楼广州市混凝土行业协会,邮编:510030。
    5.混凝土企业应按时按内容要求填报及递交《预拌混凝土季度报表》,统计数字应全面准确,不得拖延不报或瞒报。若发现企业不报送报表或严重瞒报,经指出仍不纠正者,将报告市散装办和市建委,建议给予记入诚信评分。
    6.预拌混凝土企业要求协会出具产量证明时,以混凝土企业报交的《预拌混凝土季度报表》统计产量为依据,不得临时补充提供企业产量数据。
 
                                                    广州市混凝土行业协会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关于委托协会承担混凝土生产统计工作的函
 
穗散函[2013]22号
市混凝土行业协会、各预拌混凝土企业:
    为了配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保留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市政府令第90号)的实施,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优势和作用,我办决定从2013年7月1日起,将我市预拌混凝土生产统计工作委托给市混凝土行业协会。各生产企业每月5日前将生产统计表报送至市混凝土行业协会。市混凝土行业协会每月10日前将汇总的统计表及各企业报送情况报我办。
    各企业须提供真实准确数据,受委托行业协会须认真做好统计工作。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逗向我办反馈(电话62602980)。
    市混凝土行业协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1号8楼。联系人:卢宝永,联系电话:020-83321275,传真:020-83334216。
特此通知
 
                                            广州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
                                             2013年6月5
 
 
 
 
 
关于开展“中国混凝土行业绿色生产示范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广州市混凝土行业协会各会员企业:
为配合《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及中国建筑业协会2013年科技发展规划的发布,切实推动我国混凝土行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促进绿色高性能混凝土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学习交流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和管理经验,中国建筑业协会混凝土分会决定在行业内开展“中国混凝土行业绿色生产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广州市混凝土行业协会已经把有关评选活动的通知、评选办法、评选标准、评审细则等文件通过电子邮件转发给大家,请各混凝土企业按相关材料要求对照本企业的情况,组织申报。本次评审要求比较严格,必须按《评审细则》到企业现场逐一核实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和厂区条件,企业自评计分时应充分考虑及准备好申报材料。
    广州地区混凝土企业的申报材料须在2013年7月5日前报交广州市混凝土行业协会,以便统一进行评选审核及推荐工作。
                               
广州市混凝土行业协会
                                                                                      2013年6月18
 
中国建筑业协会混凝土分会文件

 

建协砼(2013)08号

 

关于召开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宣贯会
暨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技术及管理研讨会的通知

 

为配合GB/T 14902-2012《预拌混凝土》(2013年9月1日起实施)的发布,帮助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管理及技术人员尽快了解新标准的技术变化和关键点,全面掌握和应用新标准指导生产,切实推动我国混凝土行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同时配合“中国混凝土行业绿色生产示范企业”评选活动的开展,促进我国绿色高性能混凝土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学习交流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和管理经验,中国建筑业协会混凝土分会定于2013年8月10日~13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召开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宣贯会暨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技术及管理研讨会,同期召开2012~2013年度中国混凝土行业绿色生产示范企业评审会及绿色高性能混凝土优秀论文评选表彰会。
本次会议现已开始接受报名并向全行业征集会议论文,欢迎相关单位和个人踊跃参与。
一、会议内容
(1)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宣贯,由该标准主编解读技术内容变化和技术难点、关键点;
(2)结合2012~2013年度中国混凝土行业绿色生产示范企业申报及评审工作,就我国绿色高性能混凝土的发展趋势、政策研究、技术成果、企业管理、市场推广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讨;
(3)评选绿色高性能混凝土优秀论文并颁发证书;
(4)公布2012~2013年度中国混凝土行业绿色生产示范企业初评名单(计划于2013年11月上旬召开的中国混凝土年会上表彰并颁发证书、奖牌);
二、论文征集
论文经评审合格后将收录在会议论文集中(《混凝土》杂志增刊),优秀论文还将由中文核心期刊——《混凝土》杂志正刊刊出。
论文请通过E-mail以附件形式发送至:hntbjb@vip.163.com,邮件主题注明“绿色高性能混凝土优秀论文评选”。要求发言的论文作者,请在邮件中予以注明。投稿作者将免费获得该会议论文集一本并赠送《中国混凝土资讯》一年。
论文征集截止日期为2013年7月31日。
三、会议相关事项
会议时间:2013年8月10日全天报到,8月11日~12日开会、参观混凝土行业绿色生产示范企业,8月13日返程。
收费标准:2200元/人(含资料费、培训费、场地费、专家讲课费、餐费、参观费),宿费自理,四星级酒店豪华标准间360元/间·天(180元/床·天),豪华单人间380元/间·天。
会议宾馆:山西黄河京都大酒店(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9号,近南内环和平阳路交叉口,电话0351-5679999);
山西黄河京都大酒店距太原火车站5公里,距太原武宿机场13公里,交通便利,请代表自行前往。
四、报名事宜
参会人员请尽快填写《报名回执表》,于2013年7月31日前发送传真或邮件报名。
联系人:赵明明 周鹏志 赵 屾 王玉彤;
电话:024-83860449 62123865;    传真:024-83860449; 
Q Q:361903988 2508741565 2352113237;
手 机: 15940186495(赵明明)   13940212269(王玉彤);
网 址: www.hntxh.org   电子信箱:hnt@vip.163.com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65号 中国建筑业协会混凝土分会(100006)
 未命名_conew1.png中国建筑业协会混凝土分会
                         2013年5月20日
 
 
 

 

会议回执
 
 
 名
 
人数
(    )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路(街)     号(邮编:      
电话(区号)
 
手机
 
所订房型及
房间/床数
豪华标准间
包房:(    )间       
与他人合住:(   )床, 性别:(  
豪华单人间
    )间 
入住时间
8月   
离店时间
8月   
备注
 
 
 
注:此回执可从中国混凝土行业网(www.hntxh.org)下载,并可任选以下方式之一发送:
1)传 真:024-83860449 23235025(2)电子信箱:hnt@vip.163.com(3)QQ:361903988   2508741565   2352113237 zmm.1983@163.com 
 
关于延期召开南方片区第十一次混凝土技术交流会的通知
(第2号)
 
    在各省(区、市)兄弟协会的协助下,“南方片区第十一次混凝土技术交流会”筹备工作正有序地进行。为进一步完善“南方片区第十一次混凝土技术交流会”的相关筹备工作,贵阳市混凝土协会经多次研究、论证,现在决定将会议延期至2013年9月份,具体时间将另择时间通报,会议的其他日程安排不变,望各兄弟协会及广大会员单位理解。现将会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本此大会延期至2013年9月在贵州省贵阳市举行会期4天。具体时间、地点、交通及住宿情况将在会务工作完全就绪后,至少提前45天通知。
二、会议主题:
    此次大会的主题确定为:绿色发展、管理先行。
三、承办协办及单位:
协办单位:云南省混凝土协会、广东省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广州市混凝土协会、广西区混凝土协会、重庆市混凝土协会、四川省建筑业协会混凝土分会、成都市混凝土协会、广州市混凝土协会、深圳市水泥及制品协会、武汉市混凝土协会、湖南省混凝土协会、长沙市建筑业协会混凝土与工程检测分会、海南省混凝土协会等 (排名不分先后)。
承办单位:贵阳市混凝土协会。
四、论文征集工作:
(一)、论文的征集截稿日期顺延至2013年7月10日
(二)、论文的撰写要求。
1、希各会员单位积极组织力量撰写具有一定水平的论文,由各兄弟协会进行初步筛选。
    2、论文内容:①、政府职能主管部门对行业和企业的管理问题和各自管理存在的问题,混凝土企业、混凝土行业协会自身管理问题及与政府部门相互间实际管理关系的问题;②、混凝土绿色发展现状及对策; ③、预拌混凝土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质量控制、检测及管理;④、关于“回弹法测定混凝土强度”的问题;⑤、关于CM检验章对混凝土企业的影响;⑥、预拌混凝土和砂浆绿色环保生产的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等。
    3、交稿方式:以电子邮件附件方式发稿,电子邮件地址:
① yangzaihongtt67@163.com   ② 350905306@qq.com 均可。
 
4、对稿件格式的要求:
统一以word2003或兼容版word2007版本进行编辑,A4幅面,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5厘米。
稿件内容应包括:
①论文题目(居中,字体:黑体,字号:小二号)
②作者姓名及工作单位(居中,字体:仿宋—GB2312,字号:五号)
③摘要及关键词(两端对齐,字体:黑体,字号:小五号)
④论文正文(两端对齐,字体:仿宋—GB2312,字号:五号,行距:20磅)
⑤参考文献(两端对齐,字体:黑体,字号:五号)
⑥作者简介(两端对齐,字体:黑体,字号:五号)
全部内容无须中英文对照。稿件篇幅宜在5000字内。如有图片,除嵌入word文件之内外,还需将原始照片(仅限于JPEG、JPG、PDF、PSD图象文件)作为附件一并发送,以提高制版质量。
其余未尽事宜请与贵阳市混凝土协会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富中国际广场25楼,邮政编码:550002。联系电话:0851-5511538。
联系人:吴爱智(13885159195)、何传浩(13985510606)、
            王 勇(13985006222)、杨再洪(15185144649)。
 
         章_conew1.jpg       
  
 南方片区第十一次混凝土技术交流会筹备组
(贵阳市混凝土协会代章)
   2013年6月13
 
 
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
严禁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用于建筑工程
要求各地建立健全不合格企业曝光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质量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名单;重点加强对建筑用砂的使用监管,确保建筑工程质量
 
  近期,一些地方违反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违规生产、使用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甚至使用不合格的海砂、麻刚沙生产预拌混凝土,给工程质量安全带来隐患。为进一步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和使用行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下发通知,从生产、施工、质量监管等方面,就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各地要高度重视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切实保证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产品质量跟踪制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加强原材料进场检验和质量控制,建立完善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和原材料使用台账,实现原材料使用的可追溯。禁止使用不合格原材料,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生产、运输预拌混凝土。加强预拌混凝土出厂检验,按规定提供预拌混凝土发货单和出厂合格证,保证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
  通知要求,加强预拌混凝土施工过程质量控制。预拌混凝土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进行,严禁使用不合格预拌混凝土。设计单位应根据建筑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和混凝土结构暴露的环境类别,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进行混凝土结构设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的要求,加强施工现场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建立预拌混凝土进场检验和使用台账,严格执行进场验收、坍落度检测和抗压、抗渗强度等见证取样检验制度。严格控制预拌混凝土坍落度,严禁在泵送和浇筑过程中随意加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浇筑施工和养护,确保预拌混凝土施工质量。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对预拌混凝土试块现场取样、留置、养护和送检过程进行见证,对施工单位使用预拌混凝土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质量控制措施。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检验,提供真实、准确的检验数据,对检验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应按要求及时反馈委托检验单位,并及时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严格禁止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用于建筑工程。
通知强调,加大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力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重点工作来抓,逐步建立和完善监管信息平台,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及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监管,加大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市场清出力度,对违反规定生产、运输、使用预拌混凝土以及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各地要建立健全不合格企业曝光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质量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名单。要重点加强对建筑用砂的使用监管,严禁使用超标海砂及麻刚沙等不合格建筑用砂拌制混凝土,严防氯离子含量超标等质量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用于建筑工程,确保建筑工程质量。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3.06.10 宗边
 
 
两部门下发通知要求
组织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应用情况调查
 
为了掌握各地预拌混凝土生产与应用现状,加快高性能混凝土的推广应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下发通知,决定组织开展预拌混凝土生产和应用情况调查。
  按照通知要求,此次将调查预拌混凝土生产和应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和规章制度;2010年~2012年预拌混凝土生产和应用监管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和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水泥、砂石、掺和料、外加剂等原材料的监管情况;推广高性能混凝土(含高强混凝土)制订的政策措施、技术指南及地方标准;影响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因素等。此次还将调查预拌混凝土生产总体情况及水泥、砂石骨料(天然和机制)、矿物掺合料、外加剂等混凝土原材料生产与供应情况,各强度等级混凝土及高性能混凝土(含高强混凝土)工程应用总体情况。
  两部门要求,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共同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调查,并形成联合调查报告,于7月15日前将调查报告及相关调查表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3.06.18 宗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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