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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调研指出北京公共建筑节能不力

时间:2011-09-07 10:52:08  来源:  作者:

  北京的政府机关、学校、商场酒店等公共建筑节能效果如何?北京市政协正在进行的一项调研发现,尽管在“十一五”期间超额完成节能指标,并在全国范围内位居前列,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仍然面临重重问题。 

  9月2日,北京市政协城建环保委副主任、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苗乐如在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2011年学术年会上表示,政协调研发现,北京市公共建筑的节能情况不容乐观。 

  苗乐如指出,调研总结了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存在的六大问题,包括建筑节能设计和技术标准存在差距、节能法律和经济促进政策不完善、需要进行节能改造的公共建筑归属复杂、合同能源管理推行困难、节能技术推广不力、各种公共建筑能耗管理监督机制存在差异等。 

  调研还指出了公共建筑节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例如,国内公共建筑缺乏包括设计、施工、使用、维护等阶段在内的全周期节能统筹安排。“建筑外观设计上,我们是重艺术,轻节能,追求外在形式,个性,甚至奇特风格。过程中很少考虑到节能技术……导致相当多的公共建筑成为高耗能建筑。”苗乐如表示。 

  在运行层面,公共建筑产权业主方、运营单位方、物业管理方的节能权责不明确,各方想法常有冲突。在节能监督层面,大部分公共建筑耗能监测平台尚未建成,已建成的作用有限,并经常受到业主或运营单位的干扰。合同能源管理推进困难,有资质的公司数量有限,综合专业水平仍有待提升,并与物业管理等单位有利益上的冲突。 

  苗乐如指出,许多财政预算单位节能动力不足,也源于目前激励政策不合理,一些政府机构缺乏节能动力,是因为“预算是定的,如果节能减下来,预算就要缩水。” 

  苗乐如表示,北京市公共建筑管辖权归属复杂,“发改委、住建委分别涉及政府办公楼和住宅,商委涉及商业及商场,旅游委管理酒店饭店等。”在今后的实践中,公共建筑节能应受到法律保障和经济政策的支持,在具体措施上应实现以节能手段为导向到以目标效能导向的转变,“即节能不仅是表现在采用设备上,而是具体结果上。” 

  他还呼吁,国家和地方机关单位的办公建筑应成为节能的重点对象,这些单位受财政预算支持,开展节能工作有体制支持和资金保障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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