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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关于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1-09-14 09:25:10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

十建字[2011] 115号

市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十建字[2011] 97号)的安排,2011年7月4日至14日,我委组织有关单位,对城区及周边县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主要针对以十堰城区为销售市场的共10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为生产企业),企业年生产能力总计达740万m3。检查组根据文件所确定的6大项, 37小项内容,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抽实体等形式,重点对企业资质、质量保证体系、产品质量、各项台账、生产设备、运行及维护管理体系,原材料的复检、配合比的调配、生产工艺及流程控制、交货检验等方面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比较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基本到位,使用的原材料有进厂检验资料,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基本到位,试验室建设及运行得到加强,企业技术档案及资料管理比较规范,产品质量总体受控。对其中6家生产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对1家新批企业要求尽快完善实验室资质;对2家已上报资质申请的企业要求在资质未批复前不能有市场行为;对1家筹办企业要求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二、主要问题

  1、原材料质量控制方面

  (1)大部分企业原材料分仓存储不规范,无明显标示;
  (2)粗、细骨料级配不连续,细骨料(河砂)粒径过小,掺合料(机制砂)无复检报告,针片状骨料含量超标;
  (3)大部分企业生产现场无筛洗设施,致使粗细骨料中石粉含量及含泥量严重超标;
  (4)原材料未按标准进行检验批划分及复检;
  (5)大部分企业原材料进场未按规定进行登记验收,无详细台帐。
  (6)机制砂石粉含量均超标。

  2、资料管理及生产过程控制方面

  (1)各企业均存在套用配和比以及随意调整生产配合比材料用量的行为;
  (2)针对混凝土用砂含水率变化,无相应调整配合比的原始记录;
  (3)大部分企业无详细的各类台账;
  (4)部分企业砼试块未按规范留置及养护,且标示不规范;
  (5)个别企业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未有效运行或缺失,试验记录不真实,资料管理混乱,组织管理缺位,检测原始记录及报告不能溯源。

  3、持证上岗及设备维护方面

  (1)少数检测人员资格证书过期,签证人员存在脱岗现象;
  (2)大部分企业对见证取样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存在无证上岗现象;
 

(3)部分企业设备建档不规范,内容不完整,生产计量设备、试验设备检定过期或无自校,电脑存储的生产记录无法追溯;
  (4)部分企业现场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证明资料不全。

  4、产品质量出厂控制方面

  (1)部分企业供货合同归档不到位,未建立规范详细的供货台账;
  (2)大部分企业产品无针对性的出厂质量技术交底和告知书;
  (3)大部分企业产品出厂交接资料不规范,不齐全,流于形式,控制措施落实不到位。

  5、文明生产方面

  (1)部分企业实验室卫生环境差,建筑废料未及时清理;
  (2)部分企业生产现场大面积积水,生产环境脏、乱、差,文明生产措施不到位;
  (3)大部分企业生产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道,对河水和环境造成了污染。

  三、整改意见

  各企业要认真对照通报内容,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按照《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03标准和有关规范要求进行全面、严格的自查自纠,并认真落实整改。并在7月30日前将整改结果,报市建管处复查,如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将通报批评并严肃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各企业要用科学的管理手段来保证混凝土的生产质量,使生产操作规范化 ,生产管理制度化,品质控制科学化。同时加强生产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科学的管理措施和技术工人生产经验得到有机的结合,不断提高商品混凝土生产质量控制水平。

  2、严格落实《湖北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十堰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通知》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各生产企业质量和市场行为。同时,各预拌企业要加强对施工单位预拌混凝土使用的技术交底,并做好相应的售后服务与使用指导。

  3、切实做好原材料的质量管理。各企业应建立健全原材料管理台帐,完善原材料的追溯管理机制,认真做好材料复检工作,加强对影响工程耐久性指标的复检,严格控制好机制砂的掺和量及粗细骨料中石粉含量、含泥量等。对无检测能力的项目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同时加强对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的收集和管理。建立不合格台帐,完善原材料的追溯管理机制,并做好混凝土进场材料的第三方检测工作。

  4、加强商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试配工作。各企业应建立配合比管理制度,加强混凝土配合比的试验工作。结合不同材料的性能,进一步完善混凝土的试验配合比和施工配合比,归纳形成可管理的生产配合比。同时,生产企业应建立混凝土强度的数理统计,便于更好地控制混凝土质量和生产成本。

  5、加强混凝土运输及泵送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事故处理台帐进行信息化管理。对运输及泵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如实记录,按标准要求进行处理并建立台帐。

  6、市住建委将继续加大对混凝土生产企业动态监督管理,对企业在生产活动中的不规范质量安全行为进行通报,记入企业不良记录,纳入对企业的考评管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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